美国公司海外现金哪儿?
“海外的钱”和“美国的公司的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先讲一下美国税收体系是如何分“居民纳税人”(Resident)和"非居民纳税人"(Non-resident)的. 并不是居住在美利坚合众国的人就是Tax resident,也不是说在美国注册了公司就成了Tax Resident. 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简单来讲,一个外国人(不论是否在美国居留)只要在没有税务豁免的情况下,在境外取得的收入(不管是否来自美国来源)都要报给美国 IRS. 但是这些收入并不一定要交到美国手上,交不交取决于该笔收入的来源,以及该笔收入所在的国家的税制. 如果收入来源于美国,则必须交给美国税务局;如果是来源于其他国家,则由收取这笔收入的国家税务局征收,美国税务局无权干涉(除非经其他国家政府同意授权). 所以问题就变成了 “哪些收入是来自于美国” 和 "哪些国家拥有征税权"这两个问题的答案了.
当然这个"谁可以收谁的税"的问题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比如说如果甲国与公司或公司关联方的应税活动无关,而乙国与此相关,那么根据国际避税原则,应优先征收乙国的税. 再比如说,如果A公司为避税而在B国设立一家无关联公司作为皮包公司,但是A公司在C国也有业务并在C国纳税,那么最终A公司的税务负担其实是在C国而非B国. 但这是理想情况下的结果. 在实际执行中有很多漏洞和例外情形,比如为了鼓励投资而给予投资者的免税期,就造成了最后美国并没有收到应该收到的税金,而投资者也不会因为违反了税法而受到处罚. 很多在美国有业务的公司都会利用这种免税期来规避向美国纳税的责任. 这种状况一直存在并且没有很好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