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重组科技部?
“科学技术部"简称”科委“,是1978年开始设立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之一;”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国家科委”,是1950年成立并一直存在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简称”中国科技部”,是2003年组建的教育部直属中央机构。这三个部(委、办)的关系有些纠结。
先放结论,不讨论历史原因,只考虑现状和未来,应该保留科技部的名称和定位,废除科委的名称和建制。 现在的科技部主要负责全国科技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指导重大研究计划的开展;组织国家级成果鉴定和国家科技进步奖评审;管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以下简称“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等。
目前看这个职能设定是比较合理的,也是与其他行政部门分工相适应的。当然也可能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再来看科委,主要职责是在全国规划科学事业,负责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有关的项目统筹、布局、安排等。
从职责上看,现在科委的职责基本被科技部所继承,但是一些具体的职责又有所区别。如果保留科委的名字,则需要明确其与科技部在具体职责上的区分,避免交叉和冗余。
需要指出的是,现在关于科技的决策和宏观调控职能主要集中在中办国办两个综合协调机构,以及国家发改委。这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现在对科技管理的集权程度已经很高了,这种高度集中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但也可能抑制地方的积极性和创新。
其实,现在国家对科技的宏观调控已经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可以考虑继续加强,但同时也要赋予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和激励。因此建议在保持现有体系基本框架的情况下,适当下放一部分权力给省市级地方政府,通过奖励和问责制度来确保政策落地和执行效果。同时在制度设计上增加一些平衡和制衡的因素,比如建立决策咨询网络,吸收更多学界人士参与重大政策的论证,同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使政策能在吸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