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有资金包括什么?
一、流动资金的来源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货币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而除了股东出资以外的资金,都属于公司债务,应列为流动负债。从法律意义上说,企业的全部资金来源,其实只有两部分:就是股东投入的“实收资本”和银行贷款等借入的资金。我们一般把企业拥有的全部资金分成两大类:即所有者权益(或称净资产)和负债。 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注册资本金(即法定积累)、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其中:
1.注册资本金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出资额。
2.资本公积是投资者或者股东投入的资金超过其注册数额的部分。例如: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万元人民币,而实际投资达到15万元,那么这多出的5万元就属于资本公积金。
3.盈余公积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中依法提取的一部分收入。
4.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中留待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 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流速资的全然概念:指企业在一定时点上的经营现金净流量与期末资产负债表中的各类资产总额的比率关系。它是衡量企业财务状况是否稳定的重要会计指标。 二、影响企业流动资金规模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从理论上讲,影响企业流动资金规模的客观因素主要有:
1.营业收入;
2.业务量;
3.产品单价;
4.产品的成本和单位成本;
5.所得税率;
6.流动资金周转速度。 为求计算简便,在实际工作中常将上述因素分为三类: (1)定量因素:指以上各项中可以计量或近似计量的各项数值; (2)定性因素:指对决策有实质性影响的难以准确计量的事项,如市场前景、政策倾向等信息资料; (3)不确定因素:指对企业未来生产经营过程及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影响的因素,主要指价格、税费、利率等。 三、如何估算新设企业的流动性需求 新设企业由于初期资金需求量往往比较少,因此对其流动性的需求也取决于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可参考以下方法进行初步估算: 1.估算原材料、辅助材料等的采购金额; 2.估算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税金等经营性支出; 3.估算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并逐笔计算需要投入的流动资金; 4.估算可用于融资的流动性资产,如应收帐款可能收回的金额,存货变现的金额等; 5.将上述各项相抵,得出企业的总流动资金需求。 一般来说,项目前期各项资金的投入额度很难精准确定,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根据经验加以估算。在项目正式开展运营后,再进行动态的监控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