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资产是什么?
所谓受限资产,一般是说已经被抵押担保的各类资产,常见的如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购买的房产,想要出卖处置时就受到限制,属于受限资产。
受限资产,一般来说,就是已经抵押担保的各类资产。受限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对“受限资产”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但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下的“注释”中提到了“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注释:……作为结算备付金、保证金等的款项,应作为企业的款项,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反映,不应列示于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为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担保的银行存款,仍然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中列示,但应在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已导致资产权利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信息”。
上述《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得到沿革。那么,为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的抵押而受限的货币资金,是否需要在附注中披露呢?笔者认为,其他货币资金中明确标注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的,应视为受限货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