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厨房怎么算?
一般情况下,个人承包建筑工程需要向发包方支付一定的“履约保证金”,工程承包结束后根据工程的完成情况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保证金,并从工程款中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对方的管理费。按照上述情形,“履约保证金”具有一定的担保性质,虽然合同无效,但承包方向发包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能退还有法律依据,同时发包方从工程款中扣减管理费实际是履行双方的约定,不属于法律禁止的事项。
如果个人承包建筑工程与单位承包建筑工程的收入额确认和费用扣除方法等完全相同,势必会降低发包方向个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扣减管理费的积极性,客观上会促使发包方将工程更多的发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利于保障建筑工程质量。
因此,为了引导发包方将建筑工程发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同时考虑到个人的所得来源具有一定的偶然性,有别于正常经营,所以,对经营所得的个人承包建筑工程所得采取定率扣除费用的方法更为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