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彩票大奖必须拍照吗?
中大奖后拍照留念并不属于必须履行的兑奖程序,彩票机构无权强制要求中奖者拍照。中奖者出于分享喜悦和宣传需要拍照是可以的,但不能因此剥夺中奖者“不拍”的权利。
在兑奖过程中,出于保护中奖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需要,中奖者应当根据彩票机构的要求出示、登记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以及进行签字、领款等程序。但现实中,许多彩票中心出于宣传需要而要求中奖者留下拍照、采访等“额外”程序,甚至还作为发放奖金的前置程序。
“拍照兑奖”的宣传标语,属于格式条款。根据《合同法》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因此,如果是兑奖凭证上标注着这类条款,而中奖者又未拍照,那么,中奖者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要求彩票机构兑付奖金。“必须拍照才能兑奖”的宣传牌或者墙贴,属于单方要约,中奖者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