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企业政府贴息多秒?
1.“国家鼓励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贷款”,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制定政策并组织实施 2009年8月份,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发改财金〔2009〕2057号),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等六方面提出了36条政策措施。其中,在“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中提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中提出,加大金融支持企业上市力度,发挥资本市场作用等等。
2.“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和“中小科技企业贷款贴息”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 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4号)规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估办法〉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71号)的规定,由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取得登记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请享受创新基金支持。相应的贷款贴息工作也由各地方的科技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组织安排。
3.申请贴息时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包括: 企业的申请材料须附有关证明材料,如:
(一)贷款合同复印件;
(二)借款借据(复印件);
(三)上期末资产负债表和本期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四)上期末利润表和本期利润表复印件;
(五)审计报告复印件(年报);
(六)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和科技型企业登记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