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结婚需要什么证件?
一、结婚登记条件: 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关于登记结婚的法定条件的公民,不认可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在法律上还是未婚状态。 结婚条件包括:
①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 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③ 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④ 男女双方不得是禁止结婚的疾病患者或者指定传染病的携带者(现已废止)。
二、结婚登记手续 登记手续如下:
①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② 提交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 提交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④ 提交经当事人本人签名并按指印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三、补领结婚证的条件和手续
如果当事人的结婚证丢失了,需要补办结婚证才可以办理离婚手续。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当事人丢失结婚证后,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四、如何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如果在婚姻期间因为种种原因,需要对结婚证上的信息(尤其是身份证号码)进行变更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① 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 双方持有居民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 本人到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本人到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