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垃圾焚烧要付费吗?
这个需要看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合作方式了,一般来说有两种形式:
1、以政府为主导,企业配合。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生活垃圾焚烧厂刚刚建设完毕,而垃圾处置费用还没有形成市场机制的时候,此时地方财政会出资运营该焚烧厂,企业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当产生垃圾量超过一定限度,或者地方财政支持不到位的,焚烧厂停止运作,这时就需要企业来支付处理费用了(当然,这时候的收费肯定也便宜)。
2、市场化垃圾处理。这个时候企业作为主体,负责垃圾处理设备的投资和建设,并承担所有的运行成本,而政府的职责则是通过招标的形式选择一家或几家垃圾处理供应商,由他们负责对指定的垃圾进行减量、无害处理,政府根据协议约定支付相应的处理费用。这种模式下的垃圾处理费一般根据垃圾的质和量来计算,每个地方的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是都会考虑到后期的运营成本。 例如广东某地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制定,具体标准如下:
(一)居民、学校、医院、工业园区等按户收取的垃圾处理费:
1.在实施垃圾分类收集的小区内,居民每月每户8元;
2.未实施垃圾分类收集的小区内,居民每月每户10元。
(二)其他生活垃圾的处理费:每吨50元。 ” (来源:当地发改委文件) 如果企业建设了焚烧厂并对周边产生影响的,还需要考虑赔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