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是什么庭?
首先,“景点”这个词是近几十年的产物。以前没有这个概念。 其次,关于景点的定义,有很多种说法。 比较准确的是《中国旅游风景资源分类研究》中对于景点(区)的定义: 景点(区)是指自然界和人文社会中具有观赏游想、科学价值和历史文化意义,经开发利用可供游览的场所和区域。 也就是说,要成为景点必须同时具备6个条件:
1 有观赏价值;
2 有游览价值;
3 有可观赏量或游览容量;
4 有相对完整的游览线路、设施和服务;
5 对地区经济的发展有贡献;
6 为人们提供休闲娱乐和精神享受。 当然,有些景点可能不具备全部的条件,但具备其中几种,就可以成为景点了。比如,一些著名的景区之所以出名,往往是因其景色优美,所以观赏价值大;游客络绎不绝,可见游览价值高且容量也大。而有的风景区往往因为其独特的历史文化或者遗存古迹而被收录进各级文物名录,属于不可移动文物,如长城、故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