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贷款分期涨额度吗?
2020年以来,不少银行都推出信用贷款产品,主要面向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个人,无需抵押和担保。不过,有的信用贷款不是拿来“解渴解困”的,反而成了不少人的“新负债”。
近日,一位读者打来电话咨询,自己在今年3月份通过某银行APP贷了一笔15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分36期还款,每期还款5500元,已经还了7期,当时办理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说,该产品是“随借随还”的,但前6期他都选择了“分期还款”。最近想要提前还款时,却发现除了最初15万元贷款本金外,他还需要还多出几千元“利息”,如果按36期计算的话,“利息”多达7000多元,这让读者觉得不公:“当初办理时,怎么没人跟我说清楚?”
带着读者反映的问题,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该人士表示,“随借随还”是商业银行对个人信用贷款推广的一种营销术语,指客户可以随时归还贷款,银行收取的利息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但实际上,类似这样的个人信用贷款产品,绝大多数都采用“分期还款”的还款方式。
查看信用贷款合同条款,确实没有关于是否允许提前还款、是否需要支付利息的约定。不过,合同中也写道:贷款人有权在不通知借款人的情况下,将贷款实际发放日和还款日进行调整,且无需另行通知借款人。具体调整后的到期日及还款日以贷款人通知的日期为准。
银行工作人员解释称:“因为您办理的是信用贷款,您的个人征信记录中会留下‘贷款’记录,一旦您还清后,再想申请贷款就很难了。所以,为了您的征信报告显示分期更合理,我们建议您足额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