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学校几份?
我是西政的,我们当时好像是三份吧,学校留一份,学生本人和用人单位各存一份。
1.就业协议书(或称三方协议)——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学生本人及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须先用原件到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备案,再由报到证签发部门根据备案情况发放报到证;
2.接收函——教育部制式邮件发送给用人单位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寄发,用人单位收到后应发给毕业生本人,也可通过学校转告; 3.报到通知书——毕业生就业工作单位凭有关材料通知毕业生报到时发给。
4.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双方协商一致、填写完整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律依据。
5.录用通知书——有的单位在确定聘用人选后,先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向毕业生发出录用通知(简称"通谍"),告知其被录用的事实以及有关事项,如学历、学位、外语水平等要求的证明材料应及时送交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6.调档函——是用人单位或人才中心调阅毕业生档案的凭证,也用于调整毕业生档案转递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