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最多却不在公司干?

齐方玲齐方玲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谢邀 这个问题刚好最近跟朋友讨论过类似的,借这个机会来总结下好了。 首先明确一点,无论股权比例如何,只要在公司担任实职(包括法人和高管),就必然会产生二阶效应(Spillover effect):个人福利的最大化必然会降低企业业绩。这种二阶效应在实证分析的过程中通常会被忽略,因为被解释变量(即企业绩效)本身就已经是一个被高度干扰的变量了;但在理论分析的过程中必须加以考虑。理论上股东权利的最优分配应该满足:

1. 股东个人从公司获得的收入最大化 这里把股东从公司获取的收入简单定义为股票的分红和出售的收益,当然其实还可以加入其他一些衍生性金融产品产生的收益。满足这一项条件就会保证股东个人福利的最大化。

2. 公司价值的增量等于股东个人价值增量的总和 这里的公司价值可以用每股股价乘上流通股数来计算。也就是说,一项交易如果会让公司的价值增加(减少),那么就必须同时使股东的个体价值增加(减少)。例如,一项融资会立刻减少投资者的可分配收入,但同时增加他作为股东的利益,因此这两个指标之和是增加的。反之亦然。

3. 第二项的条件得以实现。 这个条件的本质是在说,股东从公司获取的收入不能高于将其投入该企业的初始投资。这也是企业边界的问题。

满足以上三条件,就能使得股东个人收益和企业业绩在权衡之中达到一种平衡。当然,现实中不可能做到这么完美,而且这三个条件的顺序也不能颠倒,否则的话后果不堪设想。比如如果一个创业者最初没有足够的资金,但他坚信自己找到了一个赚钱的生意,于是借钱创业,将赚得的钱全部分给投资者,然后再用投资者的钱去赚钱——这样虽然投资者总的收入增加了,但创业者个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他的个人生活也会因此受到巨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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