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9社保缴多少?
以在职职工为例,2019年海南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为4365.12元/月(上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10%(673.83元/月)-3027.68元/月(上年度全省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按此计算,缴费基数下限为3141.92元/月。 在职职工在2019年期间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分别为: (一)基本养老保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71号)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费率分别为16%和8%; 2019年度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年工资总额×(16%+8%)。注:其中,“工资总额”按照劳动总局劳总薪字[1994]26号文件规定的原则确定。即:“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执行国家统一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情况下,职工的全部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举例说明: 小明是海口某公司员工,2019年度他每月的工资总额为5000元,则小明该年度应缴纳的基本养老费为:5000×(16%+8%)=1000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 以海口市为例,2019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灵活就业参加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7.8%,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负担7.8%,其中用人单位承担的7.8%部分由灵活就业人员承担。
另外,以个人名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后,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后,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例如: 老王是以个人名义参加了海口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019年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796.4元/月(5000元/月×7.8%+5000元/月÷30天×8%=79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