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反垄断法吗?
是的,中国已经有了自己的《反垄断法》了。 2008年8月1日上午,经过修改的我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这是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海关法之后,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系统规范垄断行为的基本法律。 中国历来重视防止垄断,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提出了“不独大”的思想。 20世纪80年代开始,对垄断行为的立法开始提上议事日程;90年代中期到末期,相关部门多次公布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章和司法解释。
但是,这些规定大多比较原则且效力等级低,缺乏具体可操作的规则。2007年底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共分三章六十七条,明确了反垄条款的适用范围、禁止的垄断协议、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为等基本问题。此次实施的反垄断法是对其的进一步完善。 对于反垄断法的实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根据宪法,国务院有权制定有关经济方面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相关条例或决定。目前对反垄断法的实施主要是通过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形式进行的。
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外,还有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以及反洗钱办法、信贷统一登记制度、外汇管理规章制度等许多部门规章,构筑起了我国反垄断工作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