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到哪个银行贷款?
答:可以抵押的。
根据《林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农业部、国家乡镇企业局关于实行山林权证抵押贷款经济实体和农村个人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计字[1995]520号)规定,以林权证抵押进行贷款的,森林主管部门应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核发《林木抵押登记证》。抵押期间,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当地林改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林木抵押登记证》作为抵押林木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凭证,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林木抵押登记证》的样式、内容、效力以及有关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林所有权证》的相应规定。
以森林或林木所有权进行抵押的,抵押人必须依法享有对抵押物完全的所有权或处置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不得抵押情形的人,不得抵押森林或者林木。禁止隐匿或者损毁抵押森林或者林木的所有权证书。
农村个人以林木所有权抵押进行贷款的,抵押人必须依法享有对所有权的处分权。抵押的林木属人工种植林,面积在667平方米(含)以下;林木属天然林,面积在200平方米(含)以下。抵押人的户籍必须在林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禁止隐匿或者损毁抵押林木的所有权证书。
以乡镇企业财产进行抵押进行贷款的,应当经股东会议讨论同意,有书面抵押贷款协议,并由其主管部门批准。抵押的财产属于企业的,应当经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同意,在房屋契证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有效的前提下,办理抵押贷款。禁止隐匿或者损毁抵押的房地产的所有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