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润金融贷款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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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有一则传闻甚广的爆料称,“某国有银行工作人员违法放贷数千万元,在司法裁决后,其将款项私自转账至个人账户,累计获利超千万元,且长达数年无人过问。”,当笔者点开该话题,映入眼帘的则是某资深房产媒体人发出的一条朋友圈——“某地一国有银行的支行长,利用银行授信审批权,为多个企业违规办理贷款,在司法裁决后,将贷款款项转入自己个人账户,累计获利率千万元以上。长达数年,银行上下无人过问,直至东窗事发。”。

根据爆料的内容,该支行长共放款7笔,累计放款金额7000多万元,贷款企业涵盖房地产、煤炭、建材、科技等多个行业。而这7家企业,都有共同的名字——广州融通致远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广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云南智达置业有限公司、云南景然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汉苑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盛滇商贸有限公司。这7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广州广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云南智达置业有限公司,它们直接或间接持有上述7家企业100%的股权。而在这7家企业中,无一例外都是借新还旧,就是借A公司的钱还B公司的账,拆东墙补西墙,还涉及了抵押、质押、差额转账等一系列的规避银行监管的做法。

然而,就是这样一起明目张胆的诈骗银行案,最后竟然以企业“正常经营”为由,“无息”放行。直至2017年,这笔贷款因无法偿清被起诉后,该支行长又指使他人伪造资料,将金额近7000万元的15笔贷款申请资料进行重新组合,让资料看起来“正常”,蒙蔽银行检验。

2019年3月,这名支行长被判刑9个月,而同他一起共谋的银行总会计则领劳教3年。当然,这位支行长虽然判了刑,但是依然死不悔改,在监狱里依旧“积极表现”,希望能争取再缓两年。

看完整个案情,再反观其判刑,确实很轻。但是,轻判的原因又让人费解。轻判的原因竟然是:银行工作人员与企业之间存在多笔银行融资业务,为企业融资多次服务,且在未得到贷款前即以企业名义购房,可视为个人对企业提供了担保,事后无法收回贷款,理应由企业承担。全案虽然被告人犯罪故意明确,但其犯罪情节轻微,损失较小,且认错态度好,积极赔偿,主动申请劳动教养,确有悔改表现。

这番话的意思就是说:这个银行员工其实是先拿了自己的钱去买房,然后拿购房合同去银行贷更多钱出来给他的企业用。而实际上,“购房合同只能作为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银行大量流动资金的佐证之一,不能作为其向企业出借款项的合法依据”且本人也确实没有支付任何购房款项,不能成为其违法犯罪的“代价”,而这种“代价”,实际上却是其他无数储户和财务部工作人员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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