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要交房产税吗?
1、首先,从法律角度看,不动产税是以所有权为征税对象征收的税种;而房屋是不动产,因此征收房屋所对应的土地(包括别墅所在的土地和用于绿化等公共区域的土地)使用权税是有道理的。当然,现在先征耕地占用税也说得通。 2、其次,从国际经验来看,西方发达国家多数对居民住宅不征收房地产税(美国个别州对豪宅征收房地产税,但税率很低),而对商业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则征收较高的房地产税。也就是说,中国的政策跟发达国家的政策是一致的。
3、当前我国城市土地实行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即所谓“五统”,其中就包含了统一出让、统一抵押、统一交易、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在节约土地资源、促进城市繁荣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带来了一些矛盾和问题,诸如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依赖土地出让金、土地资产价值被大幅低估等问题。
4、以上海为例,上海市的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中规定: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本数)的,对新购二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征收房产税;超过这个标准的,对新购的二套及以上住房应依法征收房产税。这里所说的“新购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新购买的住房。 这里存在一个不合理之处:同样是一个家庭,在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可能人均住房面积只有三四十平方米,而在中小城市甚至乡镇可能人均住房面积有上百平方米。如果按照统一的房价水平(比如同一座城市内同一个区)计算的话,那些住房面积较小的人负担较重,而住房面积较大的人反而负担较轻。这种因地区差异导致的贫富分化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如果考虑不同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这个问题就更严重了。如果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这个标准来征收房产税的话,大城市的中低收入群体很可能成为最大受害者——因为他们住房面积大都在这个“人均60平方米”的标准线附近甚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