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初期怎么股份化?
华为在98年开始股份制改造,但是并没有进行上市,因为当时华为的境外业务已经展开(代表处改为分公司),按照当时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条件,作为外资公司是有优惠政策的,如果上市的话会失去部分利益。所以改制后的华为变成了一个由员工持股的“外商独资企业”; 2001年华为开始建立期权计划,向核心员工和关键员工授予股权或期权,用于激励员工,这个计划在2003年得到进一步完善并正式命名为“蓝血十杰”计划——以表彰对华为作出重大贡献的十位员工。这些成果都体现在《华为基本法》中: “第九条 全体员工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可能,在企业内部开展合理流动,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化管理,直至责任结果均落实到个人。 第十条 在企业内部分散设立的各种专业部门,在业务上受总部的统一领导,并在成本、利润等方面接受审计。
第十二条 加强资本运营,提高资产收益率。 …… 第十四条 有机会优先获得内部融资,在资金市场上发行债券和股票并加以有效利用。
第十八条 通过员工持股制度使员工与企业结成命运共同体,使有限的人力资源成为最活跃、最有生命力的因素,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摘自《华为基本法》 我还记得在读大学的时候学校图书馆里有本书叫《华为没有秘密》,里面就讲到这方面的内容,据说华为当时的工会主任是杨汉云,他的职责之一就是负责做员工的工作,说服骨干员工拿出工资参与公司股改,当然,作为回报,员工所持有的股份是不可以转让和套现的,唯一的好处就是在分红的时候可以多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