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杠杆什么关系?
杠杆=资产/净资产 财务中经常用“杠杆”这个指标来衡量资本的利用效率,也称之为“权益乘数” 因为计算时需要用到“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这两个概念 所以先给大家补一下基础会计知识 “负债”是股东和债权人投入的资金减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金额 因为股东投入的是自有的资金 而债权人是借入的资金 所以两者的和等于总资产 这个公式中的“1”是表示每个企业每一分钱都至少有一分钱的资金在流动 在计算杠杆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这一点 如果出现亏损,用“1”除以“总资本”得到的数字会比直接用“资产负债率”要大 也就是同样亏100块钱,如果全部由股东投入就会使杠杆更大(同样亏100块,我借100元还给别人,我的自有资金不变,而别人拿我这100元去投资赚回200元,那么他的总资产就增加了100元,比我还多赚了100元)。
所以,一般不建议用小企业(资产负债率大于75%的企业)的财务报表去分析经营状况。 那为什么要控制资产负债率呢? 因为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或遇到突发意外情况导致资金周转不灵,就很容易发生现金流不足而导致债务风险加剧的情况(例如企业贷款还不上被收走抵押品,又或者是供应商和客户收到钱但不给你发货从而让你陷进两难局面)。 当然如果经营情况良好,杠杆也可以充分利用来放大收益。
靳娌优质答主所谓杠杆率是指公司资本中股权资本与债权资本的比例关系,其大小反映着公司基本财务结构、债权资本的利用水平以及财务风险程度。金融企业的资本金来源于投资人投入的资本以及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留存的收益。资本金是金融企业一定时期内赖以生存和进一步发展的基本实力和“护城河”,是金融机构承担风险、履行承诺等信用保证以及吸收亏损的缓冲垫,也是金融机构债权人应当享有的权益。在《银行法》、巴塞尔协议及其相关法规中,对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的总资本、核心资本以及资本充足率指标都有明确的界定和严格的要求。在银行经营管理中,资本管理是一个极其严肃的问题。
然而,在金融企业中普遍存在这样一种错觉,似乎金融企业不同于一般工商企业,理所当然的资本应高于其他企业,财务杠杆比率应较其他企业低得多,而且金融企业有其特殊性,有国家做后盾。还有些人认为,资本越多,资本充足率越高,金融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就越强。因此,一些金融企业人为刻意追求高资本化。实际上,这些看法并没有抓住资本管理问题的要害。现代金融企业,特别是银行,是资本与技术高度密集的行业,理应保持相对较强的财务实力和资本实力。但是,资本规模和资本充足率是通过资本与风险资产的相对关系来综合反映的。资本相对规模的大小,最终要看资本的需要量与供应量的关系,而不能仅从资本供给方面去看。
资本的需求量或者说资本的应有量,主要取决于风险资产的规模或预期风险资产的规模。资本的应有量不仅要符合资本管理法规的要求,还要满足金融企业尤其是银行内部自我约束、保持适当盈利的需要。而资本的供应有内源性与外源性渠道,应当实现供应渠道的最优化,以获得资本成本的最小化。这些才是资本管理的关键问题。如果金融企业财务总体有较强的承载能力,资本过偏于充足,会加重该企业对国家、社会和企业内部资源的占用,导致所有者权益回报率偏低,财务压力和财务弹性降低以及资源的闲置与浪费,也使有限的资源没有更好的配置,从社会总体看是一种损失和浪费。
从国际银行经营实践看,商业银行的资本回报有逐步走低的趋势,如美国20世纪80年代大型银行资本回报在20%以上,目前下降到10%以下。目前有些商业银行资本回报率不足3%,已低于资本成本,而且核心资本比重大多在15%左右,总资本充足率在10%左右。从我国国有银行看,随着国家在上一轮的注资和以后年度税后利润转增资本等,商业银行的资本实力正在不断增强。随着国有银行改革逐步到位和股份制改造的逐步完成,国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量将进一步增长,资本实力和资本充足水平将会有质的转变。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达到10%以上应不困难。
因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保持在10%左右就可满足最低要求和内部风险管理的需要。同时,国有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尽量扩大附属资本的比重。目前,商业银行也存在通过增加资本投入扩大业务规模的潜在倾向,对此应加强研究,从严把关。因此,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需求应保持在合理的水平。与此相适应,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指标应按如下思路与原则研究确定:一要总体上有利于与国际规则接轨和满足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二要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加强资本管理,防止资本扩张潜力释放的过度冲动;三要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改善资本结构和资本成本;四要有利于约束国有商业银行的高资本倾向。